我村最近闹的沸沸扬扬的就是引黄工程赔偿款问题到底应该分到村民还是用于村建设项目?希望大家能踊跃发言,讨论一下,提出你的论点,最好能有一定的理论依据,毕竟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个钱如果集中起来成立合作加工产或者别的可以产生利润的项目,个人认为比下发到村民手中和建设下水道更有发展!